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監察委員會 公? 告 (第1號) 經2021年7月20日國家監察委員會全體會議決定,現將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實施條例》予以公布,自2021年9月20日起施行。 ? 國家監察委員會 2021年9月20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實施條例 (2021年7月20日國家監察委員會全體會議決定,自2021年9月20日起施行) ? 目 錄 第一章 總 則 第二章 監察機關及其職責 第三章 監察范圍和管轄 第四章 監察權限 第五章 監察程序 第六章 反腐敗國際合作
(2020年6月20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通過) 目錄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政務處分的種類和適用 第三章 違法行為及其適用的政務處分 第四章 政務處分的程序 第五章 復審、復核 第六章 法律責任 第七章 附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規范政務處分,加強對所有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的監督,促進公職人員依法履職、秉公用權、廉潔從政從業、堅持道德操守,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》,制定本法。 第二條 本法適用于監察機關對違法的公職人員給予政務處分的活動。 本法第二章、第三章適用于公職人員任免機關、單位
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深化國家監察體制改革,加強對所有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的監督,實現國家監察全面覆蓋,深入開展反腐敗工作,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,根據憲法,制定本法。 第二條 堅持中國共產黨對國家監察工作的領導,以馬克思列寧主義、毛澤東思想、鄧小平理論、“三個代表”重要思想、科學發展觀、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,構建集中統一、權威高效的中國特色國家監察體制。 第三條 各級監察委員會是行使國家監察職能的專責機關,依照本法對所有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(以下稱公職人員)進行監察,調查職務違法和職務犯罪,開展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,維護憲法和法律的尊嚴。
第一編 總則 第一章? ?指導思想、原則和適用范圍 第一條 為了維護黨章和其他黨內法規,嚴肅黨的紀律,純潔黨的組織,保障黨員民主權利,教育黨員遵紀守法,維護黨的團結統一,保證黨的路線、方針、政策、決議和國家法律法規的貫徹執行,根據《中國共產黨章程》,制定本條例。 第二條 黨的紀律建設必須堅持以馬克思列寧主義、毛澤東思想、鄧小平理論、“三個代表”重要思想、科學發展觀、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,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,堅決維護習近平總書記黨中央的核心、全黨的核心地位,堅決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,落實新時代黨的建設總要求和全面從嚴治黨戰略部署,全面加強黨的紀律建
? (中國共產黨第十九次全國代表大會部分修改,2017年10月24日通過) 總綱 中國共產黨是中國工人階級的先鋒隊,同時是中國人民和中華民族的先鋒隊,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領導核心,代表中國先進生產力的發展要求,代表中國先進文化的前進方向,代表中國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。黨的最高理想和最終目標是實現共產主義。 中國共產黨以馬克思列寧主義、毛澤東思想、鄧小平理論、“三個代表”重要思想、科學發展觀、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作為自己的行動指南。 馬克思列寧主義揭示了人類社會歷史發展的規律,它的基本原理是正確的,具有強大的生命力。中國共產黨人追求的共產主義最高理想